我市实施《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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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新闻网讯 从10月1日开始,《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正式启动实施。市政协副主席薛惠祥出席了当天我市举行的庆祝条例颁布实施启动仪式,并观看了全民健身活动展演。 该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条例将每年6月10日定为全省全民健身日,条例规定,学生每天至少锻炼1小时;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8小时;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体育设施。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园和其他可以健身的公共场所,应当向晨练的公民免费开放,并逐步向全体公民免费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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