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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引发房产证“增名”热

来源:蚌埠房产网发布:蚌埠房产网点击:607发布时间:2011-8-26 8:16:34
摘要:在产权证加个名要缴4%契税

8月24日,记者从市产权产籍监理处了解到,近日前来咨询房产证上增加名字、过户的市民人数明显增加。
新法一出咨询人多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婚姻法“新解释”)。其中关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界定引发市民的普遍关注。婚姻法“新解释”对婚前购买的房产作了详细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该解释一出,各地相继出现房产证“增名潮”。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市房产证增名潮虽并未到来,但是前来市产权产籍监理处咨询相关事宜的人数明显增加。
    8月24日上午,记者在市房产交易所办事大厅遇见前来咨询给房产证增名的市民胡女士,胡女士说:“房子是结婚以前老公购买的,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那时候老公家的经济条件一般,是我家帮助装修的,而且后来还贷也是我们夫妻双方一起还的。现在新的婚姻法一出,我觉得就算夫妻感情再好还是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保险一点。”当天,市民陈女士则前来咨询,自己准备给儿子买婚房,为防儿子和准儿媳今后会因房子归属产生矛盾,陈女士考虑是不是先用自己的名字买房再采用赠予的形式过户给儿子,以免以后“生事端”。
    如何增名,婚前婚后是关键
    据市产权产籍监理处负责人介绍,近日就房产证“增名”的相关咨询确实比以前多了不少,但是目前在我市给房产证“增名”仅限于已经付清房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子。而且购房时间很重要,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想把配偶名字加上,这就算是转移性房产登记,夫妻间存在赠予房产关系,按照市场交易行为,夫妻双方约定持有该套房产的份额,赠予房产部分要按现在的房价总额缴纳营业税、契税等相关税费。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现在增加配偶姓名,则不用这么麻烦,夫妻双方可以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共同到市产权产籍监理处申请房产证变更登记,就可以给配偶增名,只收取手续费,不涉及税费。
    女性顾客将成置业潜力股
    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让不少夫妻因房产归属问题大加讨论,同时我市部分开发商也对这个新规产生兴趣,准备调整下一步的营销方案赢得女性置业者的关注。“买套房,当嫁妆”是我市禹会区某楼盘策划部经理马思远准备用在即将推出新楼盘上的广告语。这位策划人士介绍:“‘新解释’发布后,在我市男方首付,女方陪嫁家电、汽车或者帮装修的惯例可能将受到挑战,一些女性会认为与其把钱花在‘别人家’,不如自己买套房。”另外,我市某房产营销主管葛先生也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可能将开启女方买房时代,父母为女儿买房或女性独立买房在未来可能成为一种趋势,一些小户型将会走俏。而在婚房购置中,女性在买房中的话语权会增加,开发商的营销对象也会向女性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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